----关于松原市扶余县五家站镇马场村姜无敌举报村长李国军霸占我的土地的反映:
编前语 :每日新闻网(田洪):最近我们接到松原市扶余县五家站镇马场村姜无敌的举报材料,他反映村长李国军霸占他的土地的真实反映。为了展示本人的真实情况,我们将他的来信实名照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如果违反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如建厂房、住宅),还会面临限期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的处罚。 第八十二条:如果村长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我的实名举报信:
我是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五家站镇马场村人,本人名字姜无敌,性别男,身份证号220724199003221433 ,我实名举报五家站镇马场村村长李国军。李国军他以职务便利,把我土地私自确权到他自己李国军名下,我多次找他归还土地,他多次拒绝给我土地。
李国军在2015年找到我,跟我说:姜无敌,我给你出个欠条,把你家地给我,我给你管理,包出去地钱和地直补钱,到时候我都打给你,然后我就相信了他,因为他是村长,实际上他给我打了一个假欠条。从2015年土地一直在李国军手里,他每年的包地款和直补一直没有给到我姜无敌手里,我一直和李国军沟通,管他要地款直补钱,他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辞,他说:地,他没经管,钱也没到他手里,2026年我找到了施连仓和姜艳军,他们说地一直都是他们两个种,每年的地钱都给了李国军,有转账记录。
其间我父亲欠施连仓四万块钱,施连仓就在我家拉走了一台收割机,当时说好,我这台收割机十万元,也就是说,施连仓欠我六万元,施连仓还种我地,就等于说他要了我两份钱,李国军和施连仓这样的行为,跟村霸有什么区别?我父亲姜建国没的时候,找李国军出村上的证明,李国军不给我出证明,逼着我给他出了七万六千元欠条,我不给他出欠条他就不给我开证明,我爸在殡仪馆就火化不了。李国军这样的行为,难道不算是欺诈行为么? 另外本人申请政府给我口粮田的土地确权证,以上情况均有证据和录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规定(2026年5月起施行)
根据“两高”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继续状态”,这意味着不受2年行政处罚追责期限的限制,只要土地未恢复原状,就可以依法追究。
村长作为基层管理人员,私自霸占村民土地不仅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违反了国家保护耕地和集体财产的规定。


举报人:姜无敌,身份证号220724199003221433 以上举报李国军的违法行为都存在,如出现不实,所产生后果有我举报人全权负责。亦请扶余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关注,并依法追究他的责任。我个人的口粮田到底确权到哪里去了?有关部门是不应该调查清楚?还我举报人作为农民应该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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