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合同法规宣讲团走进企业指点迷津
每日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明湘 彭军 王伟),为切实规范市场主体合同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近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合同法规宣讲团,以“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为主题,深入辖区涉网格式条款合同使用单位,开展上门普法宣讲活动,有力指导了市场主体活动自卫能力,精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该局针对一些企业没有聘请法律顾问,在合同签订与履行上缺乏严格把关,时常出现一些麻烦,急需市场监管部门派专业人员进行合同方面知识的传授予指导。根据企业的普遍诉求,把开展合同法规宣讲进企业活动做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从6月中旬开始,通过在县局机关和中心城区斗湖堤市场监管所,挑选合同法规业务熟悉的5名骨干,组成合同法规宣讲团。经过精心准备、明确分工,采取先中心城区后乡镇企业,分批进行。深入重点龙头企业,规模较大的民营专业合作社,进行上门宣讲指导。对企业的领导和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提出的有关合同方面的问题,当场逐一解答,同时在宣讲中,积极引导企业做好合同条款的全面清理排查,力求签约条款规范,合同文字提发准确无误。并帮助企业审查合同内容,纠正不规范的条款,减少合同争议,提高履行率,保证企业不偏离正确的航向。
根据湖北省合同格式条款集中评审工作安排及专家反馈意见,宣讲团成员一行五人逐户走访相关企业,对涉嫌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逐一进行解读说明,指导企业主动对接合同提供单位,及时完成条款修改完善工作,边宣讲、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如: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公安县营业部签订的合同,经审查发现,此平台入驻协议存在平台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告知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同时利用格式条款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平台内经营者责任、排除或限制平台内经营者主要权利的情形,且部分程序违法。宣讲团工作人员建议相关合同当事人限期整改,修改合同格式条款。如“荆州市加一加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某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软件服务合同,经审查发现,此软件服务合同存在未以显著方式告知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同时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存在加重对方责任、排除或限制权利的情形。建议相关合同当事人限期整改,修改合同格式条款。

宣传团成员每到一家企业,还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平台经济领域规则协议的工作部署,并围绕《电子商务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系统讲解格式合同中禁止性规定的具体内容,引导企业自觉抵制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现场依法解决疑难杂症,为企业排解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让企业负责人深受感动。“荆州市加一加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区域负责人许先生听过宣讲后,对宣讲人员指出的问题感慨万分“平时我们只知道如何经营,对于合同方面根本没有关注这些细节,感谢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给我们上了一课。今后我们企业一定吸教训,加强合同法规的学习,防范风险”。
自宣讲活动开展以来,截至7月19日止,累计上门指导企业18家,排查出12处不符合规定的合同文本,不符合合同条款14处,收集并向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报送格式条款合同文本4份,指导3家单位对存有隐患的合同条款进行针对性修改,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强化合同监管职能,常态化开展上门指导与合同法规宣讲,在前期宣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再增加5名左右宣讲团成员,通过请进来抓培训上门去抓指导。分片区将合同宣讲在全县各乡镇铺开,让更多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避开法律风险,以更精准的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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