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就案说法 > 吉林省松原市交警 这样的事故 车辆是不应该负全责

吉林省松原市交警 这样的事故 车辆是不应该负全责

来源:群众来信 | 时间:2025-12-15 16:28:48 | 点击:33318

--关于扶余市马某步行与徐某某车辆交通肇事的反映:

每日新闻网讯(田洪) 近日,本网接到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马某某(被刮伤人的父亲)马某某的父亲实名举报的反映: (他说如材料不实,我愿承担一切后果) 他的孩子马某某(9岁)在2025年6月12日10时左右,马某某在宁江区沿江东路吉林和律师事务所门前看见其母亲进了徐某某驾驶的(吉J4992E)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后,便跑向车辆寻找母亲。马某某也进入该车辆内,车辆内人员将马某某推下车。此时,驾驶员明知马某某在车辆附近,却故意将车门锁上,拒绝马某某上车。随后驾驶人徐某某在未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启动车辆将马某某带倒,致其受伤。事故发生后,徐某某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而是,驾驶车辆离去。上述整个过程都有现场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事故发生后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原事故认定复核结论,认定马某某承担全部责任,驾驶人徐某某无责。我们为了还原事情的真相,特将来信内容全文照登如下:

               情 况 说 明:

我是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马某某(9岁)的父亲,在2025年6月12日10时左右,马某某在宁江区沿江东路吉林和律师事务所门前看见其母亲进了徐某某驾驶的(吉J4992E)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后,便跑向车辆寻找母亲。马某某也进入该车辆内,车辆内人员将马某某推下车。此时,驾驶员明知马某某在车辆附近,却故意将车门锁上,拒绝马某某上车。随后驾驶人徐某某在未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启动车辆将马某某带倒,致其受伤。事故发生后,徐某某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而是,驾驶车辆离去。上述整个过程都有现场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事故发生后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原事故认定复核结论,认定马某某承担全部责任,驾驶人徐某某无责。该认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严重错误。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完全忽视了驾驶人徐某某的两个关键违法行为,“故意锁车,拒绝上车”的行为。这一切行为直接引发了小孩马某某的追赶,是导致其处于危险境地的直接原因。徐某某作为成年人,对特殊儿童负有更高安全注意义务,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为确保安全驾驶”及“肇事逃逸”。徐某某明知车辆周边儿童的情况下启动车辆,未尽到最基本的观察避让义务,直接导致碰撞发生,事故发生后驾车离开。属于法定的“交通肇事逃逸”严重情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肇事逃逸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徐某某对此核心问题为认定,属事实重大遗漏。另外,马某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儿童,其行为不能等同于普通人的过错,驾驶人将责任事故都归于一个无法完全认知控制自身的特殊儿童,而免除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存在重大过错驾驶人的责任,不仅于法无惧,更有违公平正义原则,未能体现对未成年人,尤其是特殊儿童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我认为该认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严重错误。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等等。

根据有关规定:(1)机动车方担全责或主责:若行人正常通行,而机动车存在超速、闯红灯、未礼让行人等违规行为刮到人,机动车方通常负全责;即便行人有轻微过错,但机动车本可避免事故却未采取措施,机动车方也可能担主责。

(2)行人担全责或主责:机动车正常行驶时,行人因闯红灯、擅自闯入机动车道等违规行为导致被刮,行人要承担主责甚至全责;若行人故意碰撞车辆引发刮蹭,机动车方无需担责。3.双方分担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比如机动车未谨慎观察路况,行人也未按规定路线行走,会根据各自过错严重程度,判定同等责任或主次责任,后续按比例分担赔偿。

在法定期限内我们对证据经交警大队进行了复核,徐某某也看到了视频完整录像。复核机关(交警大队)未能纠正原认定的错误,简单维持了原结论,未能发挥内部监督纠错的功能。所以,本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父亲向媒体反映,为的是引起社会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关注,给一个特殊儿童公平正义。     

 实名反映人:马旭超。

青111111.png

青222333.png

青444555666.png

青777888.png

编后语:以上情况如果反映属实,希望松原市有关法律部门应该从保护特殊未成年儿童角度出发,公平解决案件,给所有驾驶人一个安全开车的警示,并且给受害者一个公平。

            编辑:(田洪)  审核:同期声


【作者:马旭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两部门: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核准追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共15条,进一步明确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

《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反网暴治理将迎首部专门性法律

央视网消息:近年来,人肉开盒、造谣围攻、流量裹挟等网络暴力问题多发频发,严重侵害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了预防、制止和惩治网络暴力,7月29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郑重提醒在新中国公民严防“假官员”电诈

央视网消息: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7月30日发文,郑重提醒在新中国公民严防“假官员”电诈。近期,中国驻新加坡使馆接报十数起中国公民遭遇“假官员”电诈案件,受骗者多为留学生、务工人员,受骗金额累计逾千万人民币。一、诈骗手法(一...

祖辈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官方通报:已成立专项工作组核查

 央视网消息:据“白沙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30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发布情况通报。针对部分媒体报道白沙县牙叉镇方平村委会村民符某反映“祖辈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相关情况,该局高度重视。目前,该局联合相关部...

税务部门公布3起税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被查处案件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税务局消息,近年来,税务部门在依法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严肃查处税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国家税款等违纪违法行为。现公布3起相关案件,分别是:一、河北省税务部门查处一名税务人员违规收...

私占车位“小恶”难治困局亟待破解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某小区一私家车位被占事件持续引发关注。业主闵某花8万元购买的产权车位,被一辆陌生红色轿车霸占。占位车主彭某某不仅留下虚假挪车电话、谎称出差、拒不道歉,甚至两次报警还反咬一口。闵某无奈曝光后,事...

针对招投标资格认定等问题 司法部发布一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针对招投标资格认定、企业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奖励兑付等问题,司法部今天发布第十三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规范执法标准 保障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活动  案例一“某公司不服江苏省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复议案...

焦点访谈|根治虚假摆拍 清朗网络空间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这些年,网络短视频蓬勃发展,拓宽了信息传播渠道,也丰富了大众文化生活,成为记录生活、普及知识、传递正能量的重要载体。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乱象也相伴而生。网上时常会出现某个短视频短时间内刷屏发...

法润乡情,守护豫商——河南丽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徐要魁

每日新闻网讯(李娇娇)河南丽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徐要魁老师,深耕法律行业二十余载,扎根洛阳,专注民商事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债权债务、侵权争议、刑事法律业务,凭借严谨专业的办案风格,守护众多中小企业与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同为中...

一中国公民在泰国参加书展时遭保安强力对待,我使馆通报

央视网消息:7月27日,据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消息,针对一名中国公民7月25日在泰国曼谷参加书展活动时被保安强力对待并带离现场一事,中国驻泰国使馆已收到该公民反映的情况,也注意到活动主办方发布声明,主办方承认“超出当时情况所...

2025
12/15
16:28
马旭超
浏览量: 33318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反网暴治理将迎首部专门性法律

《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反网暴治理将迎首部专门性法律

私占车位“小恶”难治困局亟待破解

私占车位“小恶”难治困局亟待破解

尹锡悦涉嫌选举期间公布虚假事实案一审被判有罪

尹锡悦涉嫌选举期间公布虚假事实案一审被判有罪

联合禁毒、打击电诈、遣返追逃 中美执法合作取得最新成果

联合禁毒、打击电诈、遣返追逃 中美执法合作取得最新成果

暑期冒充公检法 诈骗“盯上”孩子

暑期冒充公检法 诈骗“盯上”孩子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9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mrxww.com.cn/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